3)第29章 尽力一试_这次我要做执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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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情,也未尝不可。

  四荒城长宽各有五里,北方据扎的三百顶帐篷,想必也是和破贼军一样,属于后娘养的,等得东、南、西三面起了乱子,再加上城内佯攻出击,他趁乱把信射进城,再趁乱溜走,似乎对他难度不大?

  当然在任务之前,他还得仔细推敲斟酌,把方案尽可能的细化。

  但在潜入城下之前,得多弄一些箭矢。

  学习了青帕上记载的附力法门,他已经能够把自己的真元,附着少许在箭头箭杆上,十余丈内,极大增强箭矢杀伤力和速度,再远就力有不逮,会使得附着的真元力消散在空中。

  他毕竟是新学乍练,又没人指点,对附力手段掌握不够精深。

  另外搞一身北戎巡营士卒厚袄或者罩袍,遮掩行踪,浑水摸鱼也是必须有的。

  思虑片刻,常思过抬头朝四周打量,拔出一支用过的箭头变形的箭矢,道:“我先试试,手中的二石弓能射多远。”

  安学伦喜道:“兄弟,你答应了?哈,这人情老哥记下了,必有后报。”

  “老哥客气,我只是尽力一试。”

  常思过搭箭拉满弓,采用抛射对着远处谷口方向射去。

  箭矢嗖一声穿过树枝空隙,消失在视线内。

  他没有把话给说死,他可以帮忙,但是不会拼着命不要也要把信射进城内,到时相机行事,能够射信进城,双方皆大欢喜,完不成也休要怪他。

  “诶,能尽力就成,老哥也是没办法了,才拉老弟你冒险。北戎人驯养的猎鹰和夜枭,日夜守在四荒城周围空中,太讨厌了,放出去的信鸽,没法突破扁毛畜生的捕猎,使得城内和外界联络不上,才不得不出此下策。”

  常思过呵呵一笑,没有再接话。

  这种危险的活计,冒险干得一次,已经是很给面子,让他特意去射杀夜枭,替四荒城打通夜间通信路就算了。

  四荒城内修者能人无数,他用得着逞能出风头吗?

  太好说话的老好人,活得大都不痛快,麻烦事一茬接一茬,烦死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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